古玉评级标准
1.器物定名标准:一般器物定名应遵循以下标准:年代+玉料+纹饰+形制+特点+器物名称,如:春秋和田青玉谷纹龙形珩。
年代:有明确馆藏对标和时代风格清晰的可以准确标注年代,如果年代有跨度,不易准确标注具体年代的,可以按照下限年代作为标注,如明清都有该器型则断代为清代。
玉料:可明显确定符合现代矿物学标准的玉料、或经过科技检测显示的矿物学名称的可准确标注,如和田玉(包含玉色,如和田白玉)、岫岩玉、独山玉、翡翠、绿松石等。不能准确说明的情况下且没有科技检测辅助的情况下,可标注为地方玉或者不标注玉料。
纹饰:单一纹饰参照馆藏器物定名的纹饰标注,多组纹饰以主体纹饰为主标注。
器形:单一器型参照馆藏器物定名的纹饰标注,组合器型以主体纹饰为主标注。
特点:工艺特点如镂空、出廓、高浮雕等可加以标注,沁色可加以标注(如有)。
器物名称:以行业约定俗成的名称结合馆藏和文献资料器物名称进行定名,如璧、璜、坠、玦、珠、管等,如有不易确定的通称为珮!
2.鉴定标准,主要是辩伪标准:
仿品标准.有明显的现代电动工具加工特征和用料特征,有明显的现代化学原理染色做旧处理的,无明显的玉器表面次生变化特征的,可确定为仿品不予评级。
真品标准.符合古代砣具治玉的工艺痕迹特征,且具有玉器的老化和表面次生变化痕迹特征,且有较明显的使用磨损痕迹特征,或有符合缓慢形成的附着物特征的,可鉴定为真品,准予评级。
3.评级标准
完未(100、98、95、92):
高古王侯级玉器:玉质精良无杂裂,做工精细,纹饰精美,造型稀缺,沁色美丽且无受沁形成的表皮开裂和脱粉,无任何破损,原始皮壳状态未经后世盘玩。
中古、明清官造器:玉质精良,紫光灯打无任何结构杂裂,做工精细,纹饰精美,造型稀缺,沁色美丽且无受沁形成的表皮开裂和脱粉。无传世使用痕迹,无任何破损,传承有序有著录记录。
近未(90、88、85):
高古玉器:玉质精良,无明显肉眼可见杂裂,做工精细,造型纹饰精美,沁色美丽且仅有轻微受沁形成的表皮开裂,表皮无脱粉,无任何破损,原始皮壳状态未经后世盘玩。
中古、明清官造器:玉质精良,肉眼无任何结构及杂裂,做工精细,纹饰精美,造型稀缺,沁色美丽且仅有轻微受沁形成的表皮开裂,表皮无脱粉。仅有轻微传世使用痕迹,无任何破损。
绝美(82、80):
高古玉器:玉质较好,有轻微玉料本身所带的杂裂,做工精细,造型纹饰端庄清晰,沁色美丽且仅有轻微受沁形成的表皮开裂,表皮无明显粉化脱粉,皮壳状态良好,无二次盘玩造成的破损。
中古、明清玉器:玉质精良,肉眼无任何结构杂裂,做工精细,纹饰精美,沁色美丽且仅有轻微受沁形成的表皮开裂,或无沁色,表皮无脱粉。皮壳状态良好,基本无流通痕迹,无二次盘玩造成的破损。
极美(78、75、72):
高古玉器:玉质较好,有轻微玉料本身所带的杂裂,造型纹饰轮廓清晰,有沁色并形成肉眼可见的表皮脱落,表皮轻微粉化脱粉,皮壳状态良好。无二次盘玩造成的破损。
中古、明清玉器:玉质较好,肉眼有轻微玉料本身结构杂裂,开门度高,有沁色并形成肉眼可见的表皮脱落,表皮轻微粉化脱粉。有轻微流通痕迹,无流通环节后天传世造成的破损。
上美(70、65、60):
高古玉器:玉质一般,有玉料本身所带的杂裂,造型纹饰轮廓清晰,有沁色并形成明显的表皮脱落,表皮有明显粉化脱粉,皮壳状态良好。无明显破损,或有后期盘熟特征。
中古、明清玉器:玉质一般,肉眼有玉料本身结构杂裂,开门度高,有沁色并形成肉眼可见的表皮脱落,表皮轻微粉化脱粉。有明显流通痕迹,有流通环节后天传世造成的轻微破损。
普通(50及以下):
高古玉器:玉质一般,有玉料本身所带的杂裂,造型纹饰等级均一般,有沁色并形成明显的表皮脱落,表皮有明显粉化脱粉,皮壳状态一般,有明显破损。有后期盘玩失光脱皮特征。
中古、明清玉器:玉质一般,有明显玉料本身结构杂裂,造型纹饰等级均一般,有沁色并形成明显的表皮开裂,表皮明显粉化脱粉。有明显流通痕迹,有流通环节后天传世造成的明显破损、开裂或局部修磨。有后期盘玩失光脱皮特征。
注:极其稀缺、艺术性极高的在规定的评分基础上给予加分。
退回:鉴定团队鉴定为伪品或后填工、后整体改制的予以退回。